继教发[2014]24号 (2014年12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我院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学生科负责组织实施,院属各部门协助实施。
第三条 图像信息采集对象为我院颁发成人学历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 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学生毕业前一学年,每年图像信息采集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第五条 毕业生资格审查结束时,仍未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反馈名单为准),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准予毕业。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学生科根据下一年度毕业生人数,与新华通讯社中国图片社信息采集中心河南分社商定采集时间,并将采集时间通过辅导员和教学站(点)通知到全体采集对象。
第七条 学生科负责制定年度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具体实施。
第八条 新华通讯社中国图片社信息采集中心河南分社安排人员,携带设备来我校集中采集毕业生图像信息,按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的要求进行图像信息电脑合成、洗印相片及后期加工等信息处理工作和相片打包邮寄工作,并将毕业生图像信息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我院负责现场组织和协助工作。
第九条 我院将毕业生相片用于学历证书粘贴和毕业生档案等相关文件粘贴,剩余相片返还学生本人。
第三章 具体要求
第十条 我院提供的毕业生信息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记载为准。
第十一条 各班辅导员、各教学站(点)应当在每年4月1日之前,上报本年度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毕业生人数。学院确定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后,各班辅导员、各教学站(点)应当逐个通知并妥善安排所属毕业生按学院要求安全有序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协助学院维持现场秩序,保证拍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毕业生参加图像信息采集时,应当穿白色或浅色系服装(蓝色、红色、黄色、绿色除外),现场缴纳图像信息采集费用。
第十三条 在图像信息采集40天后,毕业生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校对毕业图像信息。毕业生辅导员和教学站(点)负责人应当督促所属学生自行完成图像信息的网上校对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为校对。
第十四条 因地处偏远山区、生病住院、出国留学等各种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学校集体采集的教学站(点)和个人,可自行联系新华社河南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自行完成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并将相片上交学院相关部门。我院不承担由此导致的学信网毕业生图像信息缺失、错漏等后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