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八条、《河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继教发[2021]20号)第四条之规定,经学院研究,现对31名未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的录取新生(其中2010级7人,2013级24人)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致电:0379-64810292。
河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