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1年上半年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科技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河科大【2014】28号文件),做好申请报名工作。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20年12月毕业的河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科技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1年内的毕业生(毕业证发放时间与学位授予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注:本次学位授予时间为2021年06月)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中的各项信息,并按程序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及二寸彩色照片(业余类、函授类学生应缴纳毕业前新华社统一采集信息时的照片)2张,同时务必交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用考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中间间隔减号“-”。例如:“张山-410305199001014015.jpg”。文件名中间不能有空格)。特别提醒: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者请按照学校高教自考办公室所发的通知要求申请办理。
2、申请者按照《关于河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授予学士学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继教发【2015】27号文件)和《河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提交论文相关事宜的通知》(继教发【2018】03号文件)要求,申请时须提交:1.本人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及电子版(WORD格式和PDF格式两种格式)①纸质版和电子版毕业论文原件(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评语评定;③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三、各相关科室在接受学生申请时要对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对每位申请者提交的毕业论文在“中国知网”上进行一次性检测(查重率不超过30%为合格),对查重率不达标者取消授予资格,接收学生申报时应严把材料审核关,主要包括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毕业时间、各科平均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或毕业考试成绩、补考门次是否符合《河南科技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毕业论文是否有指导教师评语,是否满足查重要求等,认真、如实地填写学生在校课程平均成绩、补考门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毕业考试成绩。
四、各科室2021年4月7日起可受理学生申报,同时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填入《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并仔细核对学生信息,确保审批表与汇总表中各项信息一致,在2021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各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审批表(二份)、成绩单、照片电子档、以科室名称命名的毕业论文压缩包(每篇论文应整理成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每篇论文命名方式:学习中心编号-序号-姓名,其中学习中心编号值为01,02,03三种,01特指校内,02特指远程,03特指自考。序号是指某学习中心本次申请学位人员顺序号,例如:01-030-张山,02-306-刘禅,03-208-赵子书)上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其他材料各科室自己保存以备抽检。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不接受个人申请报名。
五、学位申报工作关系到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及学生本人要高度重视。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逾期者我院将无法办理。(请登录河南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haust.edu.cn/),依次点击进入“教育教学”→“继续教育”,进入继续教育学院网页后点击→“学历教育”→“教学管理”页面,此通知中所有文件在“规章制度”选项卡查看,涉及表格在“常用表格下载”选项卡查看)
六、目前我院尚未接到2021年全省学位外语考试正式通知,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持续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的消息。
特此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二O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