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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4  热度: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全民综合素质的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任务,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号)文件精神及实施方案要求:“经批准正式设立、具有招生资质的省内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请备案河南省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本校注册学籍的学生、在职教职工自主开展水平评价类职业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河南科技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全安

副组长:王学峰 田子俊 王 辉 朱灵标(常务)

成 员: 黄彦辉 周 毅 各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由黄彦辉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职业技能认定职业、等级范围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院校可根据自身评价需要和评价能力,申请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原则上要实现招生专业全覆盖;开展评价职业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中收录的技能类水平评价职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技能类水平评价新职业,职业下设有工种/方向的应明确到工种/方向,院校根据本校专业设置,选择与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无对应职业(工种)的,可选择相近职业(工种)。申请的职业(工种)等级,院校可以根据本校在职职工认定需要确定最高等级。

三、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50页)

(二)《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四、任务分工

(一)各学院负责职业(工种)申报材料

1.各学院申报职业(工种)要实现招生专业全覆盖。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对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 》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技能类水平评价新职业,选择对应(相近)的职业(工种)。

2.各学院填报《河南省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表》中相关内容,如果申报多个职业类型,应根据职业类型分别填报《河南省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表》。

3.各学院撰写《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其中“四、认定工作流程”,可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拟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流程,并按照申报的职业类型分别撰写。

(二)网络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实现在线考务、智能化考试。

(三)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证书样本设计、材料汇总,形成上报材料。

五、具体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该项工作的落实将会对教职工职业能力的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及提高就业率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学院材料上报时间:2月24日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点:西苑校区北院10号楼11楼1109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pxk@haust.edu.cn。

(二)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单位指定一名申报工作具体负责人,并于2月15日前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负责人名单”电子版发送至:pxk@haust.edu.cn。

(三)相关表格及参考资料见附件,未尽事宜,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白老师13303790550、温老师13343886573。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