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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关于2017年上半年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19日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就2017年上半年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河科大[2014]28号《河南科技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请登录http://www.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网站,依次点击进入“教育教学”→“继续教育”,进入其网页后,再点击“教务管理”查阅本文)的文件精神,组织好申请报名工作。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7年1月毕业的河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科技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1年内的毕业生(毕业证发放时间与学位授予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注:本次学位授予时间为2017年6月)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可从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样表)中的各项信息,并按程序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及二寸彩色照片(业余类、函授类学生应缴纳毕业前新华社统一采集信息时的照片)2张,同时务必交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用考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中间间隔减号“-”。例如:“张山-410305199001014015.jpg”。文件名中间不能有空格)。特别提醒: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者请按照学校高教自考办公室所发的通知要求申请办理。

2、申请者应按照继教发【2015】27号《关于河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授予学士学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可从继续教育学院网上“通知”栏查阅)要求,提交本人毕业设计论文(论文)电子档(Word格式和PDF格式两种格式)。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将从各单位上报的学士授予名单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学位论文,委托专家进行评审。

三、各单位要对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毕业时间、各科平均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或毕业考试成绩、补考门次是否符合《河南科技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学生在校课程平均成绩、补考纪录门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毕业考试成绩。

四、各单位2017年2月20日起可受理学生申报,同时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填入《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可从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样表),并仔细核对学生审批表与汇总表中各项信息是否一致,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各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审批表、照片电子档在2017年4月6日前,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毕业设计论文(论文)电子档(排序同《汇总表》)审核、打包压缩后发至cjjw@hanst.edu.cn。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不接受个人申请报名。

五、学位申报工作关系到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及学生本人要高度重视。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逾期者我院将无法办理。

特此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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